一本书搞懂房地产融资决策的所有核心问题:基础理论•法律问题•交易原则 •前沿:以国际视角解读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活动和融资协议,对影响房地产融资交易的法律问题与融资模式,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 •独特:深入7个主要经济体(中国、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由国际领先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房地产融资机制及法律体系报告 •实用:围绕房地产金融与法律问题的权威性指导著述,书中大量的鲜活案例使其相较于市面上同类图书(多偏向于教材),可读指数明显增高 内容推荐 一条通向最优房地产融资的独特而国际化的道路 《房地产金融》是一本探讨与房地产形势紧密相关的金融决策关键问题的实用书,包含西方先进经济体及中国、印度的房地产融资的理论与操作问题。 本书是房地产金融从业者、银行业从业者、律师、企业家,以及希望清楚掌握房地产金融的基础理论、法律问题与准则的高校学生的理想读物。 书中内容涵盖房地产金融所有关键问题,比如: ? 结构性房地产融资 ? 贷款协议 ? 融资模型与房地产融资实例 显示全部信息 作者简介 贾科莫•莫里(Giacomo Morri),博士,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会员,SDA博科尼商学院会计、控制、企业融资与房地产系资深教授及博科尼大学房地产金融系讲师。他是欧洲房地产联合体董事成员及上一任主席,还是若干家房地产公司董事会成员并担任特约顾问。 安东尼奥•马扎(Antonio Mazza),SDA博科尼商学院助教。他为意大利本国及外国银行在房地产市场工作近25年,目前为意大利德国地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若干家地金集团意大利公司董事会成员。他是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以及若干意大利银行业协会成员。 目 录 序1 XI 序2 XV 序3 XVII 第二部分导言 XIX 致谢 XXII 读者指南 XXV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房地产融资概论 3 1.1 融资的形式:债务和权益 6 1.1.1 债务 6 1.1.2 权益 9 1.2 用一种不同的方式理解房地产融资 9 1.3 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 10 显示全部信息 前 言 序1 我很荣幸受两位作者和亚历山德罗•P•斯卡索(Alessandro P. Scarso)教授之邀为《房地产金融:一条国际化道路》这一富含思想的书籍作序。 我有幸先睹为快,成为这本书的第一位读者。我认为它是最实用、最简明的房地产融资指南。以房地产融资的基本原理为基石,作者深入分析了结构性房地产融资的前沿问题、贷款协议、子弹式付款、财务杠杆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结构性房地产融资案例、混合融资形式、巴塞尔协议对房地产融资的影响。大量的问题分析和案例分析是本书的一大特色。 本书并未效仿经典的教科书式写作风格。恰恰相反,作者首先引出法律问题,然后从不同的视角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以促进房地产融资交易的达成。因此,对于希望短时间内清楚了解房地产融资法律体系概况的银行业从业者、律师和商人以及法学院和商学院的学生而言,这本书非常具有吸引力。 细节决定成败。除了提供可用于房地产融资交易不同目的的各种定制化方案,本书还对商业实务中很容易忽略的法律细节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例如,由于大多数房地产融资交易失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尽职调查的失败,本书详细阐述了尽职调查阶段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在法律尽职调查阶段。 显示全部信息 媒体评论 “当我需要在书店数以百计同一主题的书中选择一本书时,我通常更关注作者的声誉与背景。贾科莫•莫里、安东尼奥•马扎和亚历山德罗•P•斯卡索完成这本书不仅依靠他们多年的教学与研究成果,而且依靠他们在房地产金融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一名中国法律学者,我个人从阅读这本书中获益良多。我鼓励读者们分享它所呈现的宝贵知识。” —— 刘俊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作者满足了市场对国际投资、金融与房地产业因最近全球金融危机及其相关国际效应而产生的迫切需要:概括来说,这是一本实用的参考书,对从事现代国际项目融资的执业律师、职业经理人与学者等非常有用。作者出色地以逻辑化细节阐述了国际项目融资的基本原则及不同国家具有一致性的关键准则,读者可凭借实际案例分析与金融模型了解所阐述的主要问题。向希望对现在国际项目融资有更深理解的读者强烈推荐本书。” —— 保罗•维尔拉,弗吉尼亚泰森斯角-加州旧金山Varela,Lee,Metz Guarina 律师事务所创办合伙人 显示全部信息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 第十一章 法国 1.贷款方会要求借款方提供什么样的担保? 抵押和特殊不动产权利 无形动产质押 提供保证 安慰函 让与财产作为担保 让与专业债权 信托 2.哪些法律规定适用于此类担保? 抵押(法语为“hypothèques”) 《法国民法典》(the French Civil Code)第2393条及以下规定,抵押赋予债权人(已经进行了登记)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出售债务人的财产,即使第三方占有该财产,或者成为不动产的所有者的权利,以担保其 债权。 抵押可以是约定的(《法国民法典》第2393条)、法律规定的(《法国民法典》第2396条),或司法裁判的(《法国民法典》第2412条)。 抵押是一种从属的、不可分割的、不丧失占有权的权利。抵押的担保人应当是财产的所有者并且拥有合法的让渡权。 抵押可在不动产及其所有附属物上以及该不动产和附属物的用益权和虚有权上登记(《法国民法典》第2397条)。抵押也可以登记在地上权和永佃权上。它适用于所有者或第三方对不动产进行的任何改进。